| 入孵条件 |
| 1 |
已经取得法人资格,产权明晰,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运行状况良好的企业。 |
| 2 |
没有企业结构的自然人,具有开发优势和自我发展潜能的科技人员。 |
| 3 |
从事高科技产品的开发、研究和生产的科技型企业。 |
| 4 |
开发能力强,并以自主开发为主,技术水平较高的企业。 |
| 5 |
项目来源清晰,无专利冲突,拥有项目的合法产权,并且手续完整,项目有 转化生产的可能,并 有商品化后好的市场前景和高的附加值的企业。 |
| 6 |
企业负责人有科技开发和管理才能,熟悉本行业的发展状况,讲求团队合作。 |
| 7 |
项目工艺先进,安全性好,对环境不造成污染,符合中国境内本行业的有关 规定。 |
| 8 |
从事科技部、财政部、国家税务部局共同编制的《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》 所列产品的研究、开 发、生产和经营。 |
| 9 |
接受孵化器的管理。 |